近日,广州市印发了《广州市城市更新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操作指引》《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设施配建指引》《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报批指引》《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广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促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的工作指引》等5个指引的2022修订版。
2020年9月,上述5个指引首次印发并执行,因此这是针对城市更新最新政策要求,重点围绕历史文化保护、科学绿化、防止大拆大建、支持更新项目实施等开展的修订工作。
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广州市城市更新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操作指引》中关于三个圈层的产业建设占比的修订。
其中,第一圈层产业建设量原则上最低占比60%降低到50%,同时第二圈层 产业建设量原则上最低占比40%降低到30%。
三大圈层的划分范围和此前保持一致。
广州环城高速以内的区域。主要包含越秀区、海珠区北部、荔湾区、天河区南部等老城区,面积220平方公里。重点破解老城区人口过度密集、公共不足等瓶颈,增添高质量增长引擎,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和动力。
第一圈层内,城市更新单元产业建设量原则上占产居总建设量的50%以上;或城市更新单元融资上产业建设量原则上占融资地块产居总建设量的50%以上。
广州环城高速以外,东至天河-黄埔、番禺-黄埔区界,南至广明高速,西至广州-佛山市界,北至华南快速。主要包含海珠区南部、荔湾区西部、天河区北部、白云区南部、番禺区北部等,面积397平方公里。着力强化中心城区核心区以及广州南站、万博商务区、国际创新城等重点功能片区的高端要素集聚,提高推动广州创新驱动的能级。
第二圈层内,城市更新单元产业建设量原则上占产居总建设量的30%以上;或城市更新单元融资上产业建设量原则上占融资地块产居总建设量的30%以上。
第一、第二圈层以外的区域。主要包含白云区北部、番禺区南部、黄埔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等。重点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构建城乡一体发展格局。
第三圈层内,除已经纳入重点功能片区按规划控制外,其他区域城市更新单元产业建设量占产居总建设量的比例,由所在区结合片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城市更新单元实际,自行制定指引。
另外,指引规定单个城市更新单元产业建设量占产居总建设量的比例无法满足原则性要求的,区政府可结合区域产业发展现状和产业规划,将周边区域纳入统筹研究,或通过多个城市更新单元统筹研究,确保区域产业建设量整体满足占比要求。同时详细明确产业建设量、产居总建设量的内涵和计算方式,明确产业建设量包括商业商务服务业、工业(含普通工业、新型产业)、物流仓储的建设量。
本5个指引(2022年修订稿)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实施前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已经批准的,按照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