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小八从珠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位于横琴新区环岛东路西侧、长隆大道北侧一宗旅游用地挂牌,宗地编号珠横国土储2017-12,将于2018年1月12日公开竞拍。
箭头所示为大概位置
该地块宗地面积为420155.12㎡,容积率不大于0.8。起拍单价494元/㎡,经计算,起拍总价约2.08亿元。
此外,竞拍条件对出让对象有一定限制:竞买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应为《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旅游休闲”类企业。
1.上述地块按土地现状条件(净地)供地;
2.上述地块建筑限高:≤海拔高度268米;
3.竞得人在竞得地块后1个月内(港澳企业6个月内)须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拥有一家持有100%股权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竞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名称可直接变更登记至该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名下,由该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承担本合同的所有权利与义务,不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4.竞得人须按照相关规定,在领取本宗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向横琴新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一次性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5.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日与横琴新区管委会签订《珠横国土储2017-12号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如竞得人拒绝签订《监管协议》的,则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无效,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并不予退还宗地定金。如竞得人达到转让条件发生转让的,受让方须承接《珠横国土储2017-12号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中的权利和义务,并重新签订《珠横国土储2017-12号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
6.上述地块的物业为整体产权且须整体处置;
7.上述地块范围内的物业在竞得人取得用地后,自《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15年内不得转让;
8.上述地块按《横琴新区产业项目出让用地监管办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珠横国土储2017-12号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约定进行履约监管及追究违约责任;
9.上述地块开、竣工时间: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取得横琴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文件,且建设开工;在土地交付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基础设施达到建设标高±0.00;在土地交付之日起48个月内完成全部单体封顶;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0个月内竣工;
10.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