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近起草了《珠海市业主共有收益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住宅小区共有收益的管理,并维护住宅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该办法明确了共有收益的范围、管理单位以及使用方式。共有收益包括利用停车位、设置户外和室内广告、开展活动等所得的收入。共有收益的管理单位包括、和等。此外,办法还要求共有收益应当单独列账、定期公布,并主要用于补充物业维修资金,同时也可以用于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应急处置等费用。共有收益的具体收支信息需要每季度公示,保障业主知情权。该办法目前正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