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市、河北省唐山市、辽宁省沈阳市、湖南省长沙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等21个城市(区)开展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按照计划,批试点自2021年11月开始,为期2年。
重点开展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
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
探索建立城市更新制度政策。
具体而言,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
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联动、分层落实的工作机制。
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加快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明确城市更新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实施时序。
鼓励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
专家指出,城市更新、、、属于房地产的四大“新市场”。
“此次城市更新政策发布,充分说明十四五期间此类工作将加快。相关房企研究房地产新的战略和打法,才能真正适应当前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