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个人住房正式落地”、“上海正式开征?”...等消息在网上流传。
最搞笑的是更有不少微博用户晒出同一张“后收到的缴税提示单”,说白了起因就是这张通知书。
一石激起千层浪,开征的消息不胫而走。
事实到底是怎样?珠海的房东是不是也被惊到虎躯一震?
其实很简单,上海早就开始试点,然后每年都有人晒自己的房产子,结果就被别有用心的人拿去在网上乱解读。
上海市税务局看见事情闹大了,也马上出面辟谣,网传消息有误。
事实上,2011年上海就已经开始试点开征,2021年初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一样的政策,没有变。
,似乎成了一个“美丽的神话”。
但在这个的时代,我们见证了太多不可能变成可能,神话也有机会成为现实。从最近的一些官方发声和文字来看,“”的推行正在稳步向前。
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共同富裕”再一次被高规格提及,内容可以说非常重磅。
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
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
要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
紧接着,8月18日,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作《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强调积极稳妥推进立法和改革。
另外,“十四五”规划也明确提出,要推进立法。多位财税专家分析,继重庆、上海之后,个人住房试点有望扩围。
如今,在促进共同富裕目标下,中央强调“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可以预期的是,高层不断表态之下,万众瞩目的“”落地速度很可能加速,房子越多、价格越贵的富人,做好要交更多税的准备。
有很多人搞不清楚和,其实我原来也经常搞混。
基本定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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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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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是指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
大家天天盼望的能够抑制房价上涨的,其实是一种类似国外,向存量房收的税,也就是你房子越多,每年交税越多,持有的成本就越高,这是一种打击和抑制炒房的手段。
以日本为例,日本分为取得类、保有类和转让类三种,涉及买卖和持有两大环节,以地方政府为征收主体,其中不动产取得税由都道府县征收,持有环节的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规划税则由市町村征收,三者均属于地方税。
我们粉丝理解的,就是日本里面的保有类税,就是你子越多,每年交税就多,这就加重了你持有成本。类似的保有类的税,在其它还有国家和地方,叫空置税,就是你买了房不住,纯粹投资买房,这样你也要交税。说白了,都是打击炒房。
不少人认为,虽然政策目前只在重庆和上海作为初步试点展开,但是该政策普及到也只是时间问题。
近期关于试点扩围的消息不断,更有业内人士称,预计快则在今年10月,因此有开发商已经开始快速出货。
具体到珠海,短期内出现的可能性,非常低。
珠海有着二线城市的“定位”、一线城市的“房价”,以及三线楼市的“平稳涨幅”,在楼市中是个并不多见的“缝合怪”。
限购、限售、二手房贷款难等,从新房到二手房,全方位堵住了炒房漏洞。
所以,有相对稳健的市场支撑,珠海没必要在现阶段试行,但如果试点范围扩大,则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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